招生招聘 RECRUITMENT
时间:2021-06-29 16:27:57 浏览:6304次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性质完全中学(含初中部和高中部,实施全部免费教育)。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距海口火车站15公里,20分钟车程;距海口市政府21公里,30分钟车程;距海口繁华商贸区日月广场30公里,40分钟车程;学校面朝大海,距海1000米)。学校一期建设占地面积138亩,二期建设预占地80亩,总计容纳3000名学生。学校于2019年9月1日立校开学,现有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四个学年,学生共1145人。实行全寄宿制、“小班化”教学管理,为学生全面而个性发展提供优越的教育环境。
学校办学目标是成为一所管理科学、民主规范、教育教学质量显著的全国特色学校、知名学校,成为拥有一流教育设施和教师队伍的现代化、实验性、示范性、高品质学校。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初高中学科骨干教师。
一、招聘计划(共12名)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历史 | 政治 | 生物 | 合计 |
初中骨干 | 1 | 1 | 1 | 1 | 1 | 5 | ||||
高中骨干 | 1 | 1 | 1 | 1 | 1 | 1 | 1 | 7 |
二、应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性格开朗、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创新精神;认同学校教育理念,愿意与学校共同成长;
(二)具备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学科岗位相一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7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52周岁(仅限男教师,年龄时间计算为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如年龄在37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职称可放宽至一级教师(中级职称);
(五)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六)现在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七)入职以来曾被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具有省级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三、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解决编制和岗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或在原工作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8年(含),并保留已取得的职称。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入学问题。学校为每位教师提供一间免费使用的空调热水周转房。骨干教师要求将在编在岗的教师配偶工作调入我县的,按照县相关政策规定将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其户籍在我县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时享有本县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报考普通高校按有关政策执行。
骨干教师调入我县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县的相关规定衔接。
(三)在合作办学期间内,教师工资在我县同类教师收入基础上提高20%。另有教学奖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其他津贴。
(四)政府每年安排师均1.5万元的校长基金根据考核用于激励教师和管理团队的教育教学工作。
(五)安家费。凡签约8年以上(含8年)的骨干教师,发给安家费,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为: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5万元;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0万元;学科骨干教师为特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如服务期少于8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对于最后1 个服务年度不完整的情况,服务不足1 学期的按少服务1 年计算,服务超过1学期、不足1 学年的按少服务半年计算),由县教育局和学校负责追回,缴入县财政国库。
(六)教师补贴。前5年发给教师补贴,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称职的4万元;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4万元、称职的3万元。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教师补贴。
(七)以上待遇已高于我县同类高层次人才待遇,因此不再重复享受《澄迈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中的安家费、岗位津贴和购房补贴。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
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
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澄迈县在编人员和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8.海南省在编中小学教师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以通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 月14日22: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投递邮件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以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岗,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学科骨干教师报名表》(下载附件,且手写签名后上传;同时提交1份无需手写签名的Word版);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如有学位证的一并上传)
(5)教师资格证;
(6)职称证;
(7)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资格审查和教学能力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生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并提交考生10分钟视频(其中2分钟自我介绍和竞岗优势;8分钟微格课教学,教学内容考生自选决定;微格教学现场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拍摄镜头要拍到考生及讲课板书)。视频文件以报考学段+岗位+姓名命名,不提交视频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材料和视频课打包并以“报考学段+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在2021年7月14日22:00前发送到邮箱:178575228@qq.com,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鉴于面试在笔试后第二天进行,考生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
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13936152669 丁老师
(三)打印准考证
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发布打印准考证链接。审查合格的考生应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的地点和时间进行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22日,地点设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资格初审时本人签名后所上传的《2021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学科骨干教师报名表》原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入职以来被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3日,面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
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七)拟定录用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高职称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共同研究决定选择方式。
(八)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九)考核
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十)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一)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可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六、纪律监督
(一)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 13684559378
鉴于之前发布公告还不够完善,以此公告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