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招聘 RECRUITMENT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1年春季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1-03-10 15:26:48  浏览:2149次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性质完全中学(含初中部和高中部),是海南省政府、省教育厅鼎力支持的实验学校,是华东师范大学匠心打造的品质学校,是澄迈县委、县政府倾力投入的示范性学校。

学校位于素有“世界长寿之乡”、“中国绿色名县”、“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县”美誉的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交通便利,环岛西线高速、中线高速、绕城高速和西环高铁均遍布周边,学校距海口火车站15公里,20分钟车程;距海口市政府21公里,30分钟车程;距海口繁华商贸区——日月广场免税城30公里,40分钟车程;学校面朝大海,距海滩1000米。学校建设宽阔规整,一期占地面积138亩,总建筑面积57781平方米,二期占地80亩,正在筹建,总计容纳3000名学生。学校于2019年9月立校开学,现已成为澄迈优质品牌学校,深受全县乃至周边县市学生家长的认可和盛赞。  

学校作为华东师大教育集团成员校,以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为基础,以建设海南省“高品质示范性学校”为发展目标,正全力打造有区域特色、全省领先、全国知名的示范性、实验性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需要,现设点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2

2

2

2

3

3

2

3

3

1

1

1

2

27

三、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985、211工程院校或全日制重点本科院校(或普通本科特别优秀者)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全日制本科毕业当年继续就读的人员),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校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 1、2、3、4 条,具备第 5条或者第6条者优先聘用: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无心理、精神障碍。

3.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5.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大学期间 2 次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

6.除学科教学之外能够承担选修课、拓展课、研究课、学生管理、社团活动指导等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失信被执行人。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教师待遇

(一)身份待遇

招聘录用者由我县解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二)工资待遇

1、合作办学期间,招聘录用者除正常享受国家和海南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应该享受的一切工资以外,同时还享受我校的岗位工资、校内绩效工资、课时工资和课后服务工资等,参考我校2020年招录的相应学科教师收入,普通教师每月收入不低于8000元,班主任月收入不低于1万元。

2、享受在我县公办教师同类标准基础上增加20%的特殊奖励工资。

3、享受政府支付的财政性奖励工资。

(三) 教师补贴

招聘录用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工作前5年享受教师补贴,每学年补贴标准为:高中阶段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称职的4万元;初中阶段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4万元、称职的3万元。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教师补贴。

(四)安家费

招聘录用者签约服务期5年以上(含5年)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高中教师给予25万安家费,初中教师给予20万元安家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35万元安家费。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五)享受独立周转公寓

学校为招聘录用教师提供一间免费使用的空调热水周转公寓。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以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岗,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

(一)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6日 8:00—2021年3月11日18:00;

(二)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3日8:00—15:00

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资料与方式

(1)《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1年春季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书。

如暂时没有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考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注:1、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报名材料按序打包在同一文件夹,以压缩包形式、文件名为:姓名+学科(例:张三+高中语文)发送至18393916359@163.com邮箱。

2、网上报名的考生需于2021年3月13日8:00-12:00到报名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

2、线下报名

现场报名资料与方式:

(1)《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2021 年春季设点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一份(正反复印一张 A4 纸上);

(3)学位和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或《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4)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注: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内,报名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现场宣讲

3月13日中午11:30——12:30,在华中师范大学组织召开学校专题宣讲会,由学校校长详细介绍招聘政策、学校发展以及教师待遇等情况,解答应聘考生关心的有关问题。具体地点请在当日报名现场咨询。

八、资格审查时间和要求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合格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该学科的招聘考试,每个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报名截止前统一通知,并告知打印《准考证》。

九、考试的组织方式、时间及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招聘为考试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各为100分制,其中,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16:00—17:30。

笔试内容:与应聘学科内容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定于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楼,详细地址于3月13日电话/短信通知。笔试成绩及格者中,按照学科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1年3月14日9:00—18:00。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地点待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电话/短信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二)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考生最终的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聘用的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若以上两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研究决定选择方式。

聘用人选确定后立即签订三方协议。

十、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面试工作结束后,学校择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校园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十一、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1的比例组织考察。考察结果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予以公布。

十二、公示

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十三、招聘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南省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标准执行。被聘用人员所任教的学段岗位(高中教学或初中教学),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老师(18393916359)、林老师(18689528893)

邮箱:18393916359@163.com

未尽事宜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1年春季设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1年春季设点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2021年3月6日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1年春季设点招聘

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及毕业证书号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职称


职业资格

等级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应聘学校


应聘岗位


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个人

学习

工作

简历


主要工作

业绩和获

奖情况

(本项可另加附页)


资格

审查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应聘承诺

以上所填内容属实,若有虚假,所聘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者签名













附件2:

 

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参加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 2021届春季联合招聘会报考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报考岗位:            

本人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证件供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如届时不能提供,承诺将主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的聘用资格。

 

 

                                签字:

                               (签字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